显示源文件修订记录反向链接回到顶部 Share via Share via... Twitter LinkedIn Facebook Pinterest Telegram WhatsApp Yammer Reddit Teams最近更改Send via e-Mail打印Permalink × 目录 适用范围 基本要求 申请精炼厂 杂项 精炼厂法规 适用范围 本规则只适用于 4-HWWF 伞区域(包括 QFF-O6 和 A3-RQ3 星座)。 仅塔塔拉 (Tatara) 与阿塔诺 (Athanor) 两种建筑受本规则限制。其他建筑可以自设精炼服务,联盟不做规定。 基本要求 所有精炼厂堡垒必须由 Fraternity Building Management <FRTBM> 所有,无论是否安装精炼与反应服务。以下情况除外,但不得私自设置精炼与反应服务: 安装在 R4/R8/R16 月亮上的月矿堡。 同一公司租赁的,总数超过 30 座的月矿堡 (含 R32/R64)。 如果需要锚定其他精炼厂,请先向联盟级别管理申请,由其代为锚定。见 申请精炼厂 用于月矿采集的精炼厂锚定规则见 月亮租赁法规 申请精炼厂 在初期联盟基建完成之后,如果公司还需要更多精炼服务,那么你需要: 购买自己的精炼厂和需要装备,准备初始燃料块。 将这些东西放在你需要安装的星系,向联盟管理提交申请。 联盟会安装完毕,给你特别设置一组堡垒 ACL,使得你可以使用这些服务,但是服务质量取决你所选的装备和建筑。联盟不会升级你的堡垒。 杂项 任何捐助大型 T2 精炼插头或者大型 T2 反应插头的公司,联盟会免费提供伞内塔塔拉及其组件并且承担燃料义务。塔塔拉依然归于联盟所有。 最后更改: 2022/08/26 08:03由 Maria_Taylor